2004年8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浙江法制报精彩推荐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节电”名义下的谎言
胡喜盈 唐伟/文

  美国教授谭小熊在清华大学演讲:我从没在世界其他任何地方见到人们在火车站或地铁站外面,喊着“发票,发票。”我并不完全熟悉中国企业的各种偷税漏税的方法,但是我已经见识到了它的威力……近些年来,中国人很不幸地在世界范围内享有不诚实的名誉和评价。我用“很不幸”这个词来形容,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极大地危害着中国社会并伤害着中国人民。
  中国是全球人均能源保有量最低的国家,同时又是世界上产值能耗最高的国家,近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节电市场中最大的买家。眼下又快到盛夏季节,全国再次步入“电荒”时期,全国普遍缺电也为一些想发财的人带来新的机遇。
  所谓的发明专利竟然是顺手从别人那里“转”来的
    2001年5月,上海崇明县人施永权说他“发明”了一项节电技术,他与另一崇明人倪锦标合作开办了上海裕生智能化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下称“裕生公司”)。他们委托中介公司的好友“一条龙”服务。中介公司好友将50万元资金重复验资两遍,于是,裕生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一栏就成了100万元。以后,每年年底验资,裕生公司的会计都要弄虚作假,将验资报告上的50万元偷偷改成100万元蒙混过关。直到2005年3月,戏法被戳穿,受到崇明县工商局查处。裕生公司的开局就违反了“诚信”的商场游戏规则。
  裕生公司所研制生产的智能化节电装置,据说是一种专门用于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节能降耗的产品。2001年6月12日,施永权以个人名义将这项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了他一个申请登记号:01113417.8。
  施永权申请的发明专利于2003年1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布。2003年10月21日,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对该产品作出了对施永权非常不利的鉴定:裕生公司生产的ZJZ型智能化节电装置,其核心技术是西门子Eco可编程变频器的通用技术,并结合使用本行业中其他相关的通用技术。有关裕生公司生产的ZJZ型智能化节电装置的结构设计、参数确定、工作点的设定,铂热电阻温度传感器的选型和参数确定,温度信号采集点的确定,智能温度控制仪的造型和参数确定,对于本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通过阅读现有相关公开技术资料,不经过创造性劳动即容易获得,故不构成非公知技术信息。另外,据现有资料和现场勘验所见,裕生公司的ZJZ型智能化节电装置产品中未见有“可编程控制器”。
  国家科技部一纸鉴定让施永权露了馅,原来,他申请的发明专利其核心技术是来自于西门子公司已经公开的通用技术,他并没有投入创造性劳动。换句话说,施永权所谓的发明专利竟然是顺手从别人那里“转”来的。
  施永权经过整整3年时间准备材料,经过各种努力,还是没有能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实质性审查,3年后的2004年6月16日,被视为最后期限——专利申请号01113417.8的撤销之日,施永权的愿望彻底破灭。
  作了那么多“造美宣传”,市场却不领情
  实际上没有获得专利,但裕生公司却在外面大肆宣传说自己获得了发明专利。2003年2月25日,施永权在某报上公开宣称:“……公司成为一家集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这种智能化节电装置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2001年8月10日发文属发明专利(专利号01113417.8),2002年9月获得国家优秀发明专利奖,其节电率可达55.3%,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总经理施永权被评为2002年上海科技创业领军人物……”以后,好多家报纸都帮助作了类似宣传。
  裕生公司在自己的企业精美的彩色宣传册上也公然写着:“专利号:01113417.8”。
  作了那么多“造美宣传”,市场却不领情,几年下来,裕生公司在上海的经营并不顺利,50万元注册资本差不多快要用尽。上海中狮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4月3日对其进行工商年检审计:截止2003年2月28日,裕生公司利润总额为-16.24万元。2004年6月8日对其进行工商年检审计:截止2004年4月30日,裕生公司利润总额为-17.91万元。
  江、浙两地总代理公司双双齐告裕生公司冒充专利搞欺诈
  不能坐以待毙,必须打出上海去!2002年11月29日,裕生公司和上海麒峰实业公司签订《地区总经销合同书》,麒峰公司付100万元买断在ZJZ型智能化节电装置在江苏省内的独占总经销权,首付50万元,余款在签约后两个月内付清。合同书第三条明确写着:ZJZ型智能化节电装置专利号——01113417.8。
  麒峰公司付了50万元后,将总部迁到江苏无锡,又投入11万元开始组织总经销业务。但是,麒峰公司发现,在江苏和浙江地区已有多家企业生产同样的产品。据此,麒峰公司向裕生公司交涉,要求其如确系专利产品,就应依法保护自己的专利权,维护麒峰公司在江苏省地区的独占经销权。但裕生公司与当初签订合同时信誓旦旦称其产品受专利法保护判若两人,迟迟不敢出手。
  无奈,麒峰公司委托代理人吴政权将裕生公司告到崇明县法院:“被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且其价格也远远高于江浙同类产品的价格,致使其产品失去市场竞争能力。自合同签订以来,原告几乎无法销售该产品,不但造成原告首付的50万元血本无归,原告为被告销售产品所支付的11万元也付之东流。被告既违反了专利法,又违背了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为规范市场秩序,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提起诉讼。”
  崇明县法院3次开庭,2004年6月8日,法院出具调解书:裕生公司付给麒峰公司53万元;案件受理费11110元由裕生公司负担。
    2002年10月29日,裕生公司还和杭州阳达节能电器有限公司签订《地区总经销合同书》,阳达公司一次性支付50万元代理费,买断在ZJZ型智能化节电装置在浙江省内的独占总经销权。
  后来,阳达公司以“裕生公司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使阳达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裕生公司订立合同,裕生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2004年6月1日,在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裕生公司向阳达公司返还代理费24万元;裕生公司已经发给阳达公司的26万元货物,阳达公司不再退款。
  投资370万元的总经理却被“两人董事会决议”赶出公司大门
  招商不顺利,裕生公司还四处引资,将目标对准正在寻找新投资项目的老板何思远。2004年3月18日,何老板出资300万元受让了这个注册资本仅50万元且又连年亏损的裕生公司的32%股份,另外又出借70万元借给公司作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任命何思远为总经理。
    2004年6月初,连续有江苏总代理、浙江总代理两家企业状告裕生公司冒充专利搞欺诈,裕生公司连连赔款……这时何思远才觉醒:“原来他们说自己有专利,公司资本已增值到1000万元,有土地、厂房,又有江苏、浙江总代理,让我钻进了一个预设的圈套。我的370万元投资款很快就被他们花完了,痛心不已,后悔不该和这样不讲诚信的公司合作。我本人守信一辈子,现在自己竟然成了没有信誉的公司的总经理,被人指着脊梁骨骂娘,我悔啊!”
  何思远坚决要求退出股份。2004年6月8日,施永权、倪锦标两人“召开”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并于6月9日对外发布公告:“免去何思远总经理职务,公司由倪锦标个人承包,今后,非经倪锦标同意,其他股东(主要指何思远)不得在生产和办公场地住宿或办公。”将何思远赶出了公司大门。
  何思远没想到对手出此损招,愤怒不已。在一再追讨自己投入的资金不成后,不得不向法院起诉:“被告以欺诈手段设虚假注册资本,在连续3年亏损实际资本不足50万元情况下,虚构说公司已增值拥有资金1000万元,用假专利产品诱骗原告上当受骗,使原告投入300万元只取得32%的股份,还用法定代表人承包的方法剥夺了原告的各种合法权益,将原告赶出公司,被告完全是商业欺诈行为!”
    2005年3月、4月,在杨浦法院和虹口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施永权、倪锦标付给何思远退股款280万元(被扣去了20万元);裕生公司归还何思远70万元借款。调解书下达后,施永权、倪锦标并没有履行。2005年5月8日,法院赴崇明强制执行,第一笔75万元款子划到何思远账上。余下的275万元款子,也不知何时才能到账?也不知最后究竟能否到账?何思远忧心重重。
  朋友劝他:“怪你自己投资不谨慎,中了别人的招术,花钱买个教训吧!”